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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有媒體報道,多地出現公共健身器材損壞情況,且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健身器材 。調查發現,一些不合格的公共健身器材流入市場,有公共健身器材因質量問題、安裝問題,屢屢發生傷人事件。這一現象有違公共健身器材方便居民健身的初衷,暴露出相關監管、維護存在系統性缺陷。
公共健身器材何以“健身不成反傷身”?首先是質量問題健身器材 。有的廠家為降低成本,壓縮器材的管材壁厚度,并在除銹和噴涂的工藝上偷工減料,導致鋼材的抗銹蝕能力和承重強度大幅下降,極易斷裂。其次是安裝問題。根據相關國家標準,對于秋千、上肢牽引器、單雙杠等非框架式底座器材,嚴禁使用膨脹螺栓進行地面固定。然而,一些地方為圖省事,把安裝方式由“地埋”改成“地上”,用十幾厘米長的膨脹螺絲固定一兩米高的健身器材立柱,存在極大安全隱患。最后,管護不力也是重要原因。一些地方“重建輕管”甚至“只建不管”,健身器材“超期服役”“缺胳膊少腿”甚至成“棄材”的現象并不鮮見。
公共健身器材承載著居民對健康生活的向往,其配備、維護和使用考驗著城鄉公共服務的精細化水平健身器材 。先要把好采購質量關,對采購、招投標以及驗收等環節進行嚴格把關,對不當牟利情況予以徹查整治。健身器材“有得用”,更要“用得好”,這就要求建立有效的管護制度。街道、社區應安排專人加強巡查,及時排查上報問題器材,督促責任單位及時更換、維修或者報廢拆除,同時開通器材報修、投訴電話,接受居民監督。社區、公園可加強宣傳教育,指導居民規范使用并保護好各類器材。
國家體育總局2017年出臺的《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辦法》對器材采購、安裝、監管、維修與拆除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健身器材 。各地應讓這些規定得到剛性執行,讓家門口的健身安全更有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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